「高齡社會之成年監護法」研討會

I. 計畫宗旨

        Michael Coester教授與Dagmar Coester-Waltjen教授皆為民法、國際私法、經濟法、勞動法領域之著名研究者,兩位教授將於今年10月接受日本成年後見法學會之邀訪問日本,故本計畫將邀請教授順道來訪台灣,對德國的成年監護制度發表演講,並與台灣、日本學者共同研討、交流,促進彼此之理解,並深化與慕尼黑大學之學術交流。

 II. 計畫成果

       本次研討會,邀請來自德國、日本與國內相關領域之教授,報告人、口譯者和與談人合計約10人,均為成年監護領域之專家學者,議程如上附件表格所列。

       首先,Dagmar Coester-Waltjen教授報告「從聯合國身心障礙人權公約論德國成年人保護法」,從受輔助人之福祉和受輔助人之意願的比較上談論德國法中之相關規定,並介紹預防性代理權之制度與爭議。其次本計畫的邀訪對象:Michael Coester教授報告「無行為能力人的強制治療:德國法與聯合國身心障礙者人權公約之觀點」,談論到2006年之聯合國身心障礙者人權公約觀點的變遷,以及德國將其轉化為內國法並檢視國內相關規定是否合乎公約之過程,並以強制治療為核心討論其正當性、國家責任與法律介紹。戴瑀如副教授報告「我國意定監護制度引入人身管理規範之重要性」,從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對監護制度有影響之條文出發,討論我國成年監護因應該公約施行法通過後之修法需求,如意定監護制度之引進與人身管理規範之不足。黃詩淳副教授報告「從聯合國身心障礙者人權公約論臺灣之成年監護制度」,論及我國的監護宣告與輔助宣告制度,與CRPD相牴觸之處,以及一元制、二元制之優缺點,以期未來修法能合乎公約要求與實務運作。

       除報告外,與談者亦提供許多富有價值的資訊與提問。新井誠教授簡介了日本監護制度的規定與現況;戴東雄教授則為現任法務部意定監護修正法案小組成員,說明了現行制度的立法背景及未來可能的立法方向;陳自強教授針對意定監護制度立法的必要性提出疑問;吳英傑教授則基於財產法專長,提出監護人訓練與信託應用等問題。

       本次研討會與會學者背景多元,橫跨大陸法系與英美法系,相信這場討論與交流,對於聯合國人權公約與成年監護法之認識將更為全面深入,於台灣未來的立法方向亦有甚大有助益。

III. 建議

       本次研討會參與學者國籍多元,與會語言包括中、德、英語,於德文報告備 有即時口譯,對本院師生應不致有語言障礙。惟可能因為會議開始時間較早且該時段開課數多,故與會人數不如報名狀況,實屬可惜。

       對於高齡化社會的法學議題發展,除民事領域外,亦涉及行政法與國際法等相關領域,本次研討會藉此機會使相關跨領域之學者齊聚一堂,相互交流與討論,對於高齡化社會的法學發展相信有所幫助。

主辦單位:  臺灣大學法律學院
                        臺灣大學公共政策與法律研究中心

時       間:  104年10月14日(星期三) 9:00-12:20

地       點:  臺灣大法律學院霖澤館七樓第一會議室

開幕致詞:  臺灣大學副校長 張慶瑞

主  持  人: 詹森林院長(臺大法律學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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